你们一看《窃读记》的窃字就肯定这位作者在偷东西,没错,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就是在一家书店里偷读里面的书,这篇文章写了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在书店里读书的经历。
作者以前上学的时候看的书特别多,这些书都是在连续好几家书店里看到的,放学的时候,都会传来一阵菜香味,只要跟着香味走,就能到达书店,因为紧邻书店的是一家饭店。她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方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所以她可以安心了,但她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从作者写的这段话我体会到作者对读书的热爱,然后作者还从大人的腋下挤进去,为了就是不让人发现,作者写这篇文章多姿多彩,我都为她的这种对读书的热爱表示崇拜,不惜自己的时间把书店里的每一本书都读完。
作者写的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读书是一种乐趣,读书的过程也是一种乐趣,我以后也要像作者一样,花出时间来阅读跟多的书,作者写的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