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岁生日那天发生的一件糗事,让我有了发明创造的冲动。直到后来,我发明了“罗记可吃蜡烛”才让我在朋友面前捡回了面子。
记得那天,妈妈给我买个了冰淇淋蛋糕,这可是我从来没有吃过的。比起普通的生日蛋糕,那晶莹透亮的奶油、鲜艳诱人的颜色,光是看着就让我垂涎欲滴。我拼命地咽着口水,期盼着晚上的庆祝会快点到来。终于熬到了吃过晚饭,家人、伙伴们都聚齐了,我迫不及待地将蛋糕从冰箱里捧出来,小心翼翼地插上已经冻得凉凉的蜡烛。在大家手忙脚乱地关灯点蜡烛的时候,我趁人不注意,迅速地塞了一根蜡烛到嘴里,心想着这冰淇淋蜡烛肯定很好吃。啊,原来就是普通的蜡烛,怪怪的、涩涩的味儿,我忍不住一下子吐了出来,我终于体会到什么是“味如嚼蜡”了。
大家全笑了起来,取笑我是“小馋猫”。我真不明白,这么好的蛋糕就不能配个可以吃的蜡烛吗?不行,我一定要发明出这样的蜡烛来。
既要美观,像蜡烛一样可以点燃,还要可以吃,真不容易呀。经过我的反复试验,最后,终于做出来了:我用核仁来做蜡烛的芯,因为它有丰富的油可以点燃。将软糖包裹在核仁的外面,咬一口甜丝丝的。我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罗记可吃蜡烛”,堪称完美呀!
一次偷吃的经历让我发明了自己的“专利”,看来那次的“被取笑”还是值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