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一批的志愿设置和录取顺序?
本科一批包括部委属高校、“985 工程”高校、“211 工程”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分为A、B 两类,本科一批A 类先录取,然后进行本科一批B类的录取。
本科一批A类院校录取时,先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的录取(仅限已参加本科一批A 类院校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然后进行第一顺序院校志愿(设有Ⅰ、Ⅱ、Ⅲ、Ⅳ、Ⅴ5 个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最后进行第二顺序院校志愿(设有Ⅰ、Ⅱ、Ⅲ、Ⅳ4 个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
本科一批B 类院校录取时,先进行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的录取(仅限已参加本科一批B 类院校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然后进行第一顺序院校志愿(设有Ⅰ、Ⅱ、Ⅲ、Ⅳ、Ⅴ5 个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再进行第二顺序院校志愿(设有Ⅰ、Ⅱ、Ⅲ、Ⅳ4 个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
本科一批A 类和本科一批B 类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本科二批院校录取前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选择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