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规定相对于文档内容的多样性和文档篇幅的长短不一, 显得缺乏适应性和灵活性! 虽然这样的规定对于个别只想赚取积分不想认真整理文档的个别豆友会起到一定的限制左右,但是同时也也打击了积极整理文档的豆友, 因为这样一刀切的刻板规定给文档整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和复杂性,特别是对于一些篇幅短小的文档,本来10个字就可以说明清楚的,你非得规定要30个字,那我要么放弃整理, 要么就画蛇添足的添加一些重复或者无关紧要的描述,这样的文档整理实在是累而且索然无味!
所以我建议取消此规定, 如果非要类似规定, 建议设定在10~100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