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参赛帖】交管部门应不应该公布电子眼位置?

 雪儿

1#发表于:2010-11-05 00:07:18  - IP:59.64.*.*

【参赛帖】交管部门应不应该公布电子眼位置?

2005年成都交管部门在一些路口路段新增设的200个“电子警察”位置全部向社会公布,此举引起市民的良好反响。 交管部门应不应该公布电子眼位置成为热点话题。那么究竟孰是孰非呢?
 金牌辅导

 

2#发表于:2010-11-15 14:59:02 - IP:222.54.*.*

RE:【参赛帖】交管部门应不应该公布电子眼位置?

电子眼的设置旨在提高司机的守法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不公布电子眼的位置可以使司机在驾驶全程保持高度注意力,以应对“无处不在”的电子眼。若公布电子眼的位置,部分法律意识淡薄的司机可能在监控路段“老老实实”,但一过监控路段就一路狂奔,引发恶果,反而造成其他路段交通事故的大幅上升。
因此交管部门不应该公布电子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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