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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说好一辈子不分开的人,早已散落在天涯。 ——郭敬明 回到过去 想回到过去,试着抱你在怀里 羞怯的脸带有一点稚气 想看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 只要靠在一起就能感觉甜蜜 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 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 分散时间的注意,这次会抱得更紧 这样挽留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周杰伦《回到过去》 我喜欢用小四的话作为文章的开头。写下这句话时,心里盛下了满当当的欢喜。我想小四在用其他人的话开始自己文章的时候,一定同我是一样的心情。于是我就开始想象,几年以后,会不会有人坐在书桌旁,写下我说过的话呢? 当然这只是假设,能不能成真还要看自己的造化。很不幸的是,我是一个固执的人,对不可能或者希望渺茫的事抱有极大的幻想。就好像明知道不会有哆啦A 梦坐着时光机从二十二世纪来找我,也依然满心期待地打开左边第二个抽屉,希望回到过去。 杰伦唱,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 每次听到这个小眼睛男人凄婉地唱《回到过去》时,心脏都会被撕扯出一到血淋淋的口子,硬生生地疼。而周杰伦,就因为他这首撕心裂肺的歌,成功地征服了我。 2004 年夏天,周杰伦成了不可阻挡的流行趋势,而我和小 H,也成了当之无愧的“前辈杰迷”。班里人的口头禅,全部换成了“无与伦比,为杰沉沦”,桌子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大大的“JAY”,嘴里唱的也变成了“在我地盘这,你就得听我的”。 小四在一篇文章里写道,失去音乐我就会失去50 的快乐,如果音乐不是最爱,至少也是次最爱。这句话看得我触目惊心。想当年,俨然把音乐当作最爱的我,现在不一样换了喜好。当写作变成最爱,音乐下降为次最爱的时候,我依然面带微笑,目光安定。 去书柜找书的时候翻到一张照片,是初一诗歌朗诵时的留念。化着夸张的妆,穿着艳丽的衣服,笑得一脸灿烂。想起当初我们说永远在一起时也有着一样灿烂的笑容。没心没肺地笑过之后,说变就变。圣经上说,全部都是虚空,全部都是捕风。 人是会变的,没有谁可以坚定地维持一个信仰。小毒发短信给我说。 于是我把它当作一个理由,当成他们改变,不再守着我们约定的理由。或者说,慰藉。 天使在唱歌 听天使在唱歌 我们都要快乐 你手心传来的爱我已接收到了 听天使在唱歌 世界换新颜色 感动会放射暖暖的热 ——SHE《天使在唱歌》 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想起2004 年,一群未长大的孩子在一起度过的纯真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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