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北高考录取时间7月7日至8月20

6 日,2013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动员大会举行。

长城网7 月6 日讯(刘伟)今年河北省高考的考试、评卷、划定分数线、公布成绩、填报志愿等一系列工作都已顺利完成,倍受社会关注的录取工作将于 7月 7 日正式开始。6 日,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动员大会,明确今年高考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和纪律要求,动员部署全体录取工作人员打好高考招生工作“关键一战”。

据悉,今年河北省高考录取时间为7 月7 日至8 月20 日,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一特殊类型批、本科一批、本二特殊类型批、本科二批、本三特殊类型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

录取期间,按省招委要求,继续在录取现场设立由省纪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查处违纪事件;继续在各市、县设立信访咨询服务站,为考生征集志愿、查询结果提供咨询服务;继续定期向社会通报有关录取工作情况;继续邀请有关新闻单位进入录取现场采访、报道;继续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学校长、教师和家长、考生进入录取现场,参观招生录取过程;继续通过招生系统、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考生提供查询学校投档线、录取结果和征集计划等相关信息。

据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李石介绍,今年高考考试阶段被称为“史上最严高考”,录取阶段也将坚持“史上最严录取”。教育部7 月2 日专门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对录取工作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教育部的态度很明确,就是一切按照政策和规定操作,实行招生阳光工程,不允许任何违背录取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发生,包括文件规定外的各种加分和变相“点招”。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全体录取工作人员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形势,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尽心竭力,尽职尽责,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干好每一件工作。任何一个细节都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和程序;任何操作,都必须是真正的“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确保不出差错,确保经得起时间、历史、纪律的考验和检验,为今年“平安高考”划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