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招考办: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录取院校在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安排,决定面向农村贫困地区进行第二次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未完成计划院校及专业名额见附件。
二、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全省专项计划覆盖的所有农村贫困县中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505 分、理科492 分)、符合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
2.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 月19日12:30—18:00。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网址为(如果出现意外而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学校要求以避免误填。
考生最多可填报四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3.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4.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5.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征集志愿是我省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为本批线上符合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再提供一次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相关各级招办必须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3 年在川招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本科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名额(第二次)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3 年7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