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办: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安排,决定对本科二批院校预科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次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二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未完成计划院校见附件。
二、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本科二批预科征集志愿对象为:
(1)少数民族本科预科:高考实考成绩达到未完成计划院校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调档线(见附件)且未被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
(3)边防军人子女预科:高考实考成绩文科425 分、理科412 分以上未被录取、经总政核准的边防军人子女考生。
2.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 月29 日18:00—30日 11:00。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网址为(如果出现网络不通和其他异常情况不能上网,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学校要求并避免误填。
考生最多可填报4 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3.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4.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5.在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征集志愿是我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为符合条件的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再提供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各级招考办必须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向考生做好宣传,确保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3 年在川招生本科二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和边防军人
子女预科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调档线(第二次)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3 年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