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区 2014 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须知
为做好2014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推进“阳光招生”,根据《南宁市2014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南宁市2014 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将采取网上远程报名录取和现场集中报名录取的方式同步进行。
一、招生类别
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招生类别主要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可选报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或两者兼报;非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只能报读指导性计划(即择校生)。
(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其中,指令性计划 60%为非定向名额,由全体本市户籍考生统一竞争(简称非定向生),40%为定向名额,用于定向招收市区初中地段生(简称定向生),如某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名额因参与排序的考生成绩不达标而没有用完,多出的名额将转由已报名该校的市区全体考生统一竞争,通过这种方式录取的考生称为定向补录生。
(二)其他公办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分为指令性计划(全部为非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
(三)部分公办普通高中(含自治区示范性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一定比例的特长生。
(四)民办普通高中均按指导性计划招生,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7 月7 日发放中考成绩,中考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按参加考试人数比例划定 A+、A、B+、B、C+、C、D、E 八个等级。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7 月12 日至14 日三天时间内进行,7 月15 日为试点中职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报名预录取时间。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段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
(二)报名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1.报名。
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市中招办在市三中设立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2.查询。
报名开始前,市中招办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公布南宁市2014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市区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考生可通过互联网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调整报名志愿。
在规定时段内登录报名网站并选报学校的考生方具有被录取资格。
三、录取规则
(一)准入成绩
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市二中、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 等以上(含A 等)。
2.市一中、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十四中、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 等以上(含B 等)。
3.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不设录取最低总成绩。
(二)录取依据
1.学业成绩。含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理化实验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①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 等以下(含C 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 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②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 或E 者,不能被市二中、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 或E 者,不能被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 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③指导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 或E 者,不能被市二中、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E 者,不能被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 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④在招生录取时间段内,市中招办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排序方法是:首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单科学业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也相同,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依次类推。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学业成绩各等级的数量也相同时,则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优先顺序依次排序,而后按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三)排序录取
市中招办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各校招生计划在系统内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实时排序,每批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即根据排序结果自动转入录取状态,并依次对该批次各校的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进行录取。
1.考生在选报某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时,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首先进入 60%指令性计划非定向名额的排序;若未进入非定向名额排序,招生录取系统将自动识别该考生的地段生身份,如确认具有地段生身份,考生将自动进入 40%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的排序;如该校定向生名额因参与排序的考生成绩不达标而没有用完,多出的名额将转由已报名该校的市区全体考生统一竞争,即产生定向空余名额的排序;若考生成绩排序既未进入指令性计划,又自愿报读指导性计划的,则随即自动进入该校指导性计划排序。即:指令性计划非定向生名额录取→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定向生空余名额补录→指导性计划名额录取。
2.考生选报某所公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时,首先进入该校指令性计划排序,若考生成绩排序既未进入指令性计划,又自愿报读指导性计划的,则随即自动进入该校指导性计划排序,即:指令性计划非定向生名额录取→指导性计划名额录取。
3.考生选报某所民办普通高中时,直接进入该校指导性计划排序。
四、其它说明
(一)6 月27 日起,市区普通高中分阶段在市中招办招生报名网站、本校宣传栏、学校网站内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水平、教育教学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录取批次及每个批次的比例、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考生可提前通过网站了解学校情况,也可直接到校咨询,各高中招生学校不在校外设专门的咨询宣传点,也不负责具体报名及录取工作。
(二)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一定比例的特长生,具体程序详见《南宁市市区2014 年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内招收特长生工作程序》。
(三)中考成绩公布后,市中招办统一将中考学生成绩单发放给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及时将成绩单发放给每个考生。在招生考试院报名的社会考生,直接到市招生考试院领取中考成绩单。
(四)凡是非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必须在当地(即初中就读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原则上要求转出和转入学校办学等级对等且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办理转学的学生需持当地普通高中的入学资料(中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卡、转学联系表和当地教育局证明等)提前与拟转入的我市普通高中联系,办理时间为9 月1 日至9 月30 日。
(五)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市市区报名参加中考,凭我市市区中考成绩参加市区普通高中的报名录取,报名程序与在本市初中就读的考生一样。如此类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则必须在当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具体要求同上述第四项。
五、注意事项
(一)在正式报名开始前,考生和家长应提前熟悉掌握网上报名系统的操作方法,登录市中招办设立的测试网站进行模拟操作。如确定采取个人自助报名的方式,需确保上网电脑能正常使用并可顺畅连入互联网。
(二)准考证号和密码是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的唯一凭据,在正式报名前由学校统一发放,考生应妥善保管,在任何情况下,请保护好自己的密码,不要随意向他人泄露个人信息,因个人泄密造成报名失误或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期间考生可以通过实时公示信息了解当前各学校报名情况和成绩排序,并可在报名截止前多次改报,但在报名截止前的临界时间内,考生如需报名或退出请提前慎重考虑,因个人判断有误或操作不及时影响录取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四)到指定集中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市中招办不收取准考证,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凡考生一经市中招办录取,不予改报或退出。
(六)由于部分高中学校住宿条件有限,各考生在报名前需充分考虑报读学校是否可以住宿,也可提前到高中学校实地了解住宿条件。
(七)报读民办高中和国际班的考生需提前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收费标准,建议考生和家长到校现场咨询后再根据自身和家庭实际情况理性作出选择。
(八)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网址:。
(九)市三中集中报名点地址:青秀区青山路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