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盲校学生金乃嘉的诗作《爱》获得第二届“冰心作文奖”全国比赛高中组一等奖,引起了相当的轰动,起初是赞赏诗好,后来是批评中、高考作文“禁诗”不好,应该给诗以与其它文体同样的一席之地。理由大致有二:一是考生中既然有写诗的人才,就不该把“诗”排斥在作文考试的文体之外;二是既然语文课本上有诗,而诗歌教学又渐趋式微而亟需提倡,就更不该禁诗于作文试卷。这两条从情理上讲,似乎都是对的,但实施起来却不如说的那么容易。
首先是写诗很不容易。虽然不少写诗者认为容易,但据我的观感,现在很有一些诗其实是分行写的文句,是不知所以的硬凑。有学者调侃,写不来文章的人可以写诗。这种现象显然有害于中小学生的耳濡目染。一旦考试作文开禁,写那种不是诗的诗的考生恐怕要远远多于写诗的考生,难免引入歧路。
其次是评阅很不容易。考试作文不是向报刊投稿,用与不用只在编辑取舍之间。考试作文是要阅卷老师篇篇打分的。相比较而言,评定文章的等级分值容易,除了个别滥竽充数的阅卷人之外,一般不致有太大的分数出入。评诗则不同。诗无达诂,此话古已有之,今日亦然。著名诗人写的诗尚难有一致意见,何况考生临场即兴的诗作?譬如金乃嘉同学的那首《爱》,有些读者认为此诗很有些徐志摩《再别康桥》的意蕴,可我连读了几遍,从韵律到意象加以品味,似难于认同“很有些”的说法。我又问了几位同事、文友,也是各人从各人的角度说道,可谓见仁见智。这在评诗中尤为常见。
三是担当阅卷不容易。“诗有别裁”,写诗的如此,评诗的也需具备一种别才。如果中高考诗歌开禁,这就需要不少具有“别才”的阅卷人,对此,一时恐难办到吧。倘若看走眼,发生“矮汉看戏何曾见,都是随人说短长”的情况,硬是好诗没得好分,差诗倒得高分,那就不止是误人子弟的问题了。不能不防。
四是规定诗行字数不容易。按作文700-800 字为例,写诗的得写多少行多少字?姑且算10 个字一行,便是70-80 行。就算考生还有一小时的时间作诗,恐怕要有像写《地球,我的母亲》、《凤凰涅槃》的郭沫若那样的神来之笔才行。否则,只好合了一条戏言:把文章分行来写!当然主考单位也可以另定规矩,如10 行,或20 行。若果真如此,选择作文的考生会觉得公平吗?
常常听人诟病应试教育造成的一个后果:考什么,教什么。这的确是一种不当的功利主义。但主张教什么,就得也考什么,也是一种急功近利。其实这是一个铜币的两面。我认为,“教什么”归根结蒂是育人的需要,而不是考试的需要。什么都要往考试上靠,甚至考试成了教与学的唯一目标,这不是教育的执著,而是教育的悲哀。教了诗,就一定要写诗,教了戏剧就一定要考写剧本,教了对联就一定要考写对联„„这有必要吗?实际吗?
总之,读诗,懂诗,写诗,可以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熏陶学生的精神内质,至于考不考,那得由多方面的因素所决定,尤其要由实践来检验。基于上述的原因,中、高考诗歌开禁还是缓行为妥。